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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延滯第一個月收300元。
2.延滯第二個月收400元。
3.延滯第三個月收500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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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借現金手續費:(每筆預借金額 × 3%) +150元 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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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銀行負擔自辦理掛失停用手續時起被冒用所發生之損失。
2.自負額以新台幣3000元為上限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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掛失手續費:200元。卡片毀損補發費:磁條卡:100元、隨身卡:200元、晶片卡:2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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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續費:1.5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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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內每筆50;國外每筆100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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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ISA美金175,Master美金115,JCB美金6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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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1個月帳單不收手續費,補寄1個月以上帳單,每份100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