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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卡需年滿18歲~75歲;附卡15歲~75歲,且為正卡持卡人之父母、配偶、配偶父母、兄弟姐妹、子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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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年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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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帳日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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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消費享0.3%點亮心意
2.紅利有效期限:兩年。
3.可換賓士精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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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1,000點抵60元,最高可抵5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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~2026/1/31 當月新增一般消費達NT$12,000享台灣聯通/車麻吉,每日1次每次2小時每月10小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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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持卡人辦妥掛失停用手續時起被冒用所發生之損失,概由銀行負擔。
2.辦理掛失手續前持卡人被冒用之自負額以 3,000元 為上限。
3.持卡人於辦理信用卡掛失手續時起前二十四小時以後被冒用者,持卡人免負擔自負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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掛失手續費:2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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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易貨幣非為新台幣或於國外以新台幣交易(含辦理退款)時,由各信用卡組織先將交易金額按其匯率轉換為美金,且授權該行依各信用卡組織依約所列之結匯日匯率換算為新台幣,並加計1.5%手續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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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筆100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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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還信用卡溢繳款項至持卡人之他行指定帳戶時,該行每筆將酌收100元之匯款手續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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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持卡人要求補寄超過三個月以上之帳單,每張酌收$100元手續費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