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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正卡18歲以上,具正當職業並提供相關財力證明。
2.附卡15歲以上,且為正卡持卡人之父母、配偶、配偶父母、兄弟姐妹、子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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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帳日起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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差別利率:5%~15%
定期檢視頻率:3個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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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滯第一期當期收取違約金300元,
延滯第二期當期收取違約金400元,
延滯第三期(含)以上每期收取違約金500元,
但最高連續收取期數不得超過三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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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借現金手續費:(每筆預借金額 × 3.5%) +100元 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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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金額1,000元以下不回饋,
1,001~3,000元每60元回饋1點,
3,001~10,000元每30元回饋1點,
10,001元以上每20元回饋1點。
2.紅利有效期限:兩年
3.若申辦「自動轉帳扣繳」信用卡款者,則當期新增消費為1,000元以下仍享紅利點數回饋,回饋比例為「每60元回饋1點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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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108年12月31日止
1.台北凱撒大飯店、墾丁凱撒大飯店住宿優惠。
2.於Checkers餐廳、王朝餐廳消費享定價9折優惠。
3.Caesar SPA 消費享原價85折優惠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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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旅遊平安險:1200萬元。
2.旅遊不便險:班機延誤7000元、行李延誤7000元、行李遺失3萬元、劫機險5000元等。
3.個人責任險:10萬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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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持卡人自辦理掛失停用手續時起被冒用所發生之損失,概由銀行負擔。
2.辦理掛失手續前持卡人被冒用之自負額以新台幣3000元為上限,但持卡人於辦理信用卡掛失手續時起前二十四小時以後被冒用者,持卡人免負擔自負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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掛失手續費:200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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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5%。計算方式如下:
各信用卡國際組織手續費1%+本行國外交易服務費為0.5%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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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帳款有疑問,應於當期繳款截止日前提出申請,如經核對無誤者,會員須支付調閱簽單手續費用每筆100元,逾期不得提出申請或簽帳金額有疑問為由拒絕付款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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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匯款方式退款,匯入該行帳號,每次自退回金額中扣除100元手續費;匯入非該行帳號,每次自退回金額中扣除130元手續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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語音/網路繳納
1.交通罰鍰、換發行照規費每筆20元。
2.汽機車燃料費、汽機車牌照稅、房屋稅、地價稅、營業稅、綜合所得稅補徵稅款等,每筆手續費為繳納金額之0.35%(不足30元以30元計)。
3.國旅御璽卡、國旅晶緻卡每筆手續費0.5%(不足20元以20元計)
4.中華電信費用每筆手續費10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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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因可歸責於持卡人之事由致每期補送(含當期)帳單次數超逾2次者,或補寄超過二個帳款期間以前之帳單,得按次或按每帳款期間收取100元之補發帳單手續費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