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於國內各家保險公司對違規業務員的懲處標準不一致,難以約束不當招攬行為,金管會責成壽險公會訂定出統一懲罰,預計今(97)年7月1日起實施,只要業務員未經保戶同意或授權,擅自為保戶辦理借款或解約,甚至冒充「代簽名」,都將一律被撤銷業務員資格。
據瞭解,目前各家保險公司對於違規業務員,各有自己內部懲處辦法,遇到同樣違規情事時,有些公司會業務員處以重罰,有些則不會,對於市場秩序明顯難以維護。
金管會副主委張秀蓮表示,訂定出統一的懲處標準,未來將適用保險公司、保險經紀人公司、保險代理人公司等,希望能進一步提升業務員的招攬品質,降低申訴糾紛。
依照新頒布規定,未來保險業務員未經保戶同意或授權,擅自為保戶辦理保單借款或解約、冒充保戶代為簽名、私自侵吞保費、未經同意更改保單內容等涉及犯罪的行為,都將會立刻被撤銷業務員資格。
此外新規定也將從嚴要求,未來業務員散播不實言論或文宣、未向保戶說明投資型保單重要事項告知書的內容、教導保戶作不實告知、故意隱匿、協助保戶偽造不實理賠文件等,也都會被處以撤銷資格。
張秀蓮強調,業務員如果被撤銷資格,三年內將不得再從事任何招攬行為,而且三年後還想再販售保險,也必須要重新考試登錄。
至於近來時有耳聞的保險業務員假借節稅、基金、存款等其他名義為招攬作訴求,金管會在新規定中也明訂出罰則,未來這類情事都將被會處以停止招攬一年的懲罰。
【2008-03-19 卡優新聞網】https://www.cardu.com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