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政府為解決共享單車oBike的亂象,拖吊6,000餘輛後,由於通知業者領回卻無回應,在無人招領下,僅能以每輛新台幣3元賣出,拍賣所得不到2萬元,後續還得追討1,500多萬元的移置費、保管費。
oBike進入台灣市場後,標榜是無樁式的共享單車,但使用者亂停放問題引起不少爭議。後續則因缺乏自主管理能力,在台分公司倒閉後,單車更成為廢鐵,衍生隨地棄置的亂象。
新北市政府表示,執行oBike清除專案行動後,已拖吊6,308輛單車,因業者已經退出市場,所以採拍賣方式辦理後續,最終每輛以3元賣出,合計所得不到2萬元,後續還須依法向該公司追繳1,569萬餘元移置費及保管費。
新北市政府於拍賣後,也要求廠商須現場拆解廢棄oBike後,才能載運出保管場,就是防止單車再度回流至街道。事實上,oBike全盛時期最多曾投入近萬輛單車,且因為方便、易取得、不須固定地點租還車、隨騎隨停的的特色,而獲得不少好評。
不過,也因為沒有固定的停車據點,使用者貪圖方便,未在合適地點即停車,導致oBike隨意放置丟棄,甚至占據機車停車格,或霸占汽車停車位等,進而引發民怨。新北市政府指出,oBike清除專案時,還發現有些單車被丟在田間或消波塊縫隙。
為避免oBike亂象再次發生,新北市通過「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暫行自治條例」,規範業者的權利義務,並要求業者須繳納使用權利金和保證金,若有車輛違停事實,市府可依法移置、保管和拍賣,以有效管理共享運具。
【2020-06-12 卡優新聞網】https://www.cardu.com.tw您尚未登入,請先登入會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