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人愛喝的手搖飲料,標示規範將更嚴格。食藥署公告新制,明(2021)年元月起,手搖飲料不可僅簡單標示全糖、半糖,須一併計算珍珠、椰果、布丁、芋圓等內容物熱量,並在菜單或看板上清楚標示總糖量、總熱量,如有標示不實情形,最高可開罰400萬元。
據瞭解,現行針對手搖飲料規範,只要求業者標示飲料本身額外添加糖量,但許多手搖杯都含有珍珠、椰果、布丁、芋圓等配料,消費者即使選擇3分糖也不清楚配料熱量,明顯有須強化之處。
食藥署表示,為加強揭露市售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訊息,擬定「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」,重點在現行添加糖量及該糖量所含熱量的標示,修正為「應標示該杯飲料總糖量及總熱量,並得以最高值表示之。」
明年新制上路後,商家須計算加在飲料中的珍珠、椰果、布丁、芋圓等配料的熱量,依據不同品項、大小杯,清楚標示總糖量和總熱量。也可直接標示「全糖」最高值,例如,大杯半糖珍珠奶茶總熱量約估400大卡,業者可標示全糖珍奶總熱量600大卡,誤差不得超過20%。
另外,現行咖啡因標示是以紅黃綠標示區分不同咖啡因範圍,食藥署也公布新制,另新增可標示該飲料總咖啡因含量的最高值。而新制同步新增,果蔬汁含量未達10%者,品名應標示為「OO飲料」或等同意義字樣,更明確果蔬飲料的標示。食藥署指出,新制明年元月起實施,如業者未依規定標示,將處以3萬至300萬元罰鍰,如標示不實者則處以4萬至400萬元罰鍰。
【2020-10-08 卡優新聞網】https://www.cardu.com.tw您尚未登入,請先登入會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