包租公、包租婆可望有免稅的方法。內政部公布「住宅租賃市場發展條例草案」,在促進住宅租賃市場活絡的前提下,規畫減徵屋主所得稅、地價稅及房屋稅方案。凡是出租一年以上、月租金6,000元以內免綜所稅,希望藉此鼓勵釋出空餘屋委託租賃住宅服務業代管,或出租給業者轉租。
內政部根據調查資料發現,國內持有房屋超過一戶以上的戶數,高達316萬戶,占住宅存量860萬戶的36%,因此有意提高空屋釋出,以有效運用資源。內政部表示,現階段國人的購屋負擔偏重,多數民眾仍傾向租屋,因此有意發展並健全國內的住宅租賃市場,作為國人長期居住需求的替代選擇。
不過,據瞭解,目前住宅租賃事務管理,由於程序繁雜,也常發生糾紛後難以處理,導致房東普遍不願釋出房屋至租賃市場,活絡度明顯不足。內政部指出,希望藉此草案逐步引入租賃住宅的「代管」及「包租」專業服務,並建立從業人員專業證照制度,預計3月中旬前送至立法院審查。
按照草案規畫,住宅所有權人將房屋委託租賃住宅服務業代管、或出租予租賃住宅服務業,出租超過一年、月租金6,000元以下,房東可完全免除綜所稅。至於租金6,000元以上、2萬元以下,可先扣除房屋修繕等必要費用後另計稅額,若無法提出費用收據,則以租金收入的53%認列費用;租金2萬元以上,部分租金則按所得稅法相關規定減除計算。
此外,住宅所有權人的地價稅、房屋稅也有減免優惠,方案授權地方政府另訂,減稅優惠最多5年,而主管機關可視情況延長一次。內政部將於2月10日起,在台北、台中及高雄舉辦3場公聽會,說明草案目的、內容,以聽取各界意見,積極推動此政策。
【2017-02-08 卡優新聞網】https://www.cardu.com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