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內:0.4;國外:2%;國內差旅類消費:0.6%
美/英/日/韓滿額加碼3%回饋 (每月每戶上限1,000元)
國外消費2%、國內差旅類消費0.6%、國內一般消費0.4%,無回饋上限
2024/8/1~2025/7/31當期帳單於美國/英國/日本/韓國新增消費超過8,000元之金額,自登錄當月起,額外加碼3%現金回饋 (每月每戶上限1,000元)
旅平險:3千萬
旅遊平安險:3,000萬元
傷害醫療保險:10萬元
移靈費用:3萬元
班機延誤:1萬元
行李延誤:1萬元
行李遺失:3萬元
劫機(每日):5,000元
旅行文件重置:5,000元
緊急事故行程縮短:3萬元
一年最多4次
使用機場貴賓室服務前3個月內刷卡購買全額機票或支付8成以上團費,且單筆刷卡金額達10,000元以上,若團費或機票金額單筆未達10,000元者,當年度帳單累計一般消費每達100,000元,當趟即可免費使用機場貴賓室一次(去程或回程或轉機過程中僅可免費使用一次),每人當年度最多可免費使用4次(「當年度」係指1月1日至12月31日)。
每日1次,每次2小時
(當月消費達10,000元)
當月消費達10,000元(含)以上,次月即可至全國中興嘟嘟房停車場,享有每日1次免費停車優惠,每次最多2小時,每月上限20次,
中興嘟嘟房停車場市區服務專線:(02)2655-0818。
一年20天。
即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
1.出國前刷付機票全額或團費8成,且單筆刷卡金額達10,000元以上者,可享受臺灣桃園國際機場外圍-大園停車場每戶每年停車天數20天(正、附卡合併計算)。
2.於出國前一個營業日前撥打服務專線,若符合資格,享免費服務。服務專線0800-01-7171。
50公里,每年2次
(當月或前月有新增消費滿5千元)
當月帳單新增一般消費達5,000元(含)以上,免登錄,或使用服務前二個月帳單新增一般消費達10,000元(含)以上, ,即可每戶每年2次50公里免費托吊服務。
服務專線:0800-255-885
新戶消費滿額加碼贈家樂福即享券200元
【新戶首刷禮】
新戶於核卡後60日內,新增一般消費且每筆達666元(含)以上共3筆者,贈「刷卡金500元」。
活動期間:2024/8/1~2025/7/31
【新戶加碼禮】
新戶申辦鈦金商旅卡正卡且申辦電子帳單,並於核卡後90日內,新增一般消費滿8,000元(含)以上者,加碼贈「家樂福即享券200元(電子折價券)」(限量2,200份)。※新戶指首次申辦鈦金商旅卡正卡,且申請人於核卡日前6個月未曾持有本行信用卡正卡者,若持卡人曾停用鈦金商旅卡再申辦者,恕無法適用新戶資格。
活動期間:2024/8/1~2025/7/31
注意事項:
1.新戶指首次申辦鈦金商旅卡正卡,且申請人於核卡日前6個月未曾持有本行信用卡正卡者,若持卡人曾停用鈦金商旅卡再申辦者,恕無法適用新戶資格。
2.正附卡消費及回饋合併歸戶計算,新戶首刷禮/加碼禮活動每戶限各回饋乙次,本活動一般消費係以「入帳日」為準。消費金額以活動期間刷卡交易且完成入帳計算,若為付款失敗、訂單取消、銷退等訂單將不列入活動計算範圍。
3.一般消費之排除項目請詳臺灣企銀官網查詢。
4.回饋方式/期間:
(1)【新戶首刷禮】刷卡金500元:將於符合首刷禮資格後,回饋至有效正卡人次次期信用卡帳單,僅限折抵信用卡消費款,不得要求轉讓、提領或兌現。
(2)【新戶加碼禮】家樂福即享券200元(電子折價券):將於符合加碼禮資格後約1個月發送兌換簡訊至有效正卡人留存於本行之行動電話號碼。
5.持卡人如於回饋前有發生卡片申請停用、掛失不補發、逾期繳款、到期不續卡、取消交易、申請退貨、虛偽交易、或其他原因須退回消費款項致未達消費門檻、或有其他違反信用卡約定條款者,本行得取消其回饋資格。
6.家樂福即享券無使用期限,不得與其他折價券及優惠活動併用,遺失恕不補發,使用注意事項:
(1)本券可於全台家樂福各分店量販賣場、便利購使用(不含美食街、商店街、線上購物)。
(2)結帳前請出示本券,不接受手抄或口說序號方式兌換。
(3)本券無法使用於購買家樂福商品服務費用(如安裝費、運送費用等)、代收/代售業務(如悠遊卡、icash儲值)、遞延性商品(如儲值禮物卡、購買商品提貨券等)、健康捐商品(香菸等),或其他家樂福公告之指定商品。
(4)本券不得兌換現金,面額可多次抵用至餘額為0。
(5)發行人:Edenred Taiwan 新加坡商宜睿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。
(6)本券為企業贈品專用,不得零售或轉售,應依本券所載方式兌換。
(7)本券為不記名,任何人持本券皆可使用,請自行妥善保管,如遭他人盜用,本券不再補發。
(8)本券所兌換之商品或折抵消費之金額不予開立統一發票,惟如有其他特殊情況,將依相關法令或規範辦理之。
(9)本券有效與否,以發行人票券系統所記錄之狀態為憑。 如系統因網路連線有所遲延,依兌換商家系統端資訊為準。
(10)本券為有價證券,請勿擅自偽造、變造,以免觸犯刑責。
(11)除重大影響持券人權益之情況外,發行人保留調整本券記載事項文字之權利。
7.本行保留隨時修改、終止或變更本活動之權利,其他相關事宜,悉公布於本行網站並依其相關規定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