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來性別平等意識受到重視,若職場發生性騷擾案件卻遲不處理,恐會受到裁罰。根據台北市勞動局統計,7年來共收到198件職場性騷擾未處理案件,其中已有52件遭罰、裁罰金額累計555萬元。
同事間發生職場性騷擾、雇主卻未處理的案件數,分別為2014年26件、2015年23件、2016年29件、2017年27件、2018年29件、2019年22件、2020年42件,7年共計198件。而開罰案件數在2014年8件、2015年12件、2016年4件,2017年5件,2018年5件,2019年5件,2020年13件。
事實上,事業單位一旦被員工申訴,就有可能依違反《性別工作平等法》開罰10萬至50萬元罰鍰。台北市勞動局分析,2020年單一年度的件數比2016至2019年為高,應是性別意識愈來愈抬頭,加上公司都較具規模,像是某飯店就曾在2019年8月20日遭到處分。
台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指出,不論企業老闆從何管道獲知員工遭遇職場性騷擾,都要立即處理。近期曾接到民眾陳情,口頭向主管反映後卻遲遲不理,主管竟然以員工未提正式出申訴書作為推託之詞。其實若員工以口頭或LINE方式向雇主申訴,可請員工補正書面申訴書,而不是被動等待被害人提出正式申訴才處理,或是置之不理。
雇主應成立申訴處理委員會小組進行調查,全程以保密方式訪談相關人並做成紀錄;調查委員應由勞資雙方組成,調查結果應做成附帶決議,如有異議也可提出申復;如調查屬實,應懲處性騷擾行為人。同時啟動糾正及補救措施,為保護雙方當事人,應避免碰面,例如將座位區隔調整;針對全體員工,加強防治性騷擾教育訓練,讓員工清楚知道申訴及救濟途徑。
【2021-01-28 卡優新聞網】https://www.cardu.com.tw您尚未登入,請先登入會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