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視機上盒亂象叢生,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出手管制。NCC通過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管理辦法修正草案,針對機上盒將加強審驗管理,除了不得授權他人使用審驗證明之外,若遭廢止審驗後,業者再送驗的時間從3個月延長到1年。
目前市面上販售的無線電視機上盒,像是安博盒子、Apple TV、小米盒子等,因具備WiFi或藍牙等無線射頻功能,因此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。依電信管理法規定,應符合技術規範,經審驗合格才能銷售。尤其先前東京奧運期間,曾有藝人被網友抓包使用非法侵權的產品。而引發網路爭議及主管機關注意。
NCC表示,機上盒除了器材設備須事前的型式審驗外,也會進行「後市場機制檢查」,抽驗不符規範的設備將廢止審驗證明。而近期抽驗結果發現無線多媒體機上盒廢止審驗證明,比例明顯高於其他類型,因此增訂無線多媒體機上盒審驗授權及再審驗相關規定,避免影響電波秩序及損害消費者權益。
相關辦法修正主要有三大部分,第一是為避免後續造成責任歸屬爭議,規定取得無線多媒體機上盒審驗證明者,必須以自身名義進口產品,不可授權他人使用其同廠牌、同型號的審驗合格標籤,或符合性聲明標籤。
第二是業者如果違反審驗規定的無線多媒體機上盒,經撤銷、廢止審驗證明者,由原撤銷或廢止日起3個月內,不得就同一產品再申請審驗,延長至1年期效限;第三則是業者若拒絕回收器材或回收不確實者,由原本接獲通知日起6個月內,不能就同一產品申請審驗,一舉延長至3年,藉以提高業者違規所付出的成本。
【2021-09-30 卡優新聞網】https://www.cardu.com.tw